流の光 发表于 2010-8-10 20:24:02

我有罪= =

罪因:在PC群里发了一张“喜剧之王”中周星星用手弹一小朋友小弟弟的图片- -b于是被和谐了。。
罪犯自我陈述:额。。。咱当时搞不清楚底线。。。想到这个电影也不素什么18X。。。
额。。。
原谅咱一次吧。。。
没有下次了。。。
咱真的知道错了。。。
咱想进群- - - -
请给一次机会。。。
阿门= =

kkssaamm 发表于 2010-8-10 20:37:39

非当场的路过

那图怎么看怎么肮脏,是没理由发的,赶上在别人气头上的时候无异于自取灭亡。

海のLUGIA 发表于 2010-8-10 20:39:00

QQ群归QQ群
跟这个站点没关系
站务区不受理

流の光 发表于 2010-8-10 21:02:28

打扰了,
抱歉。

[ 本帖最后由 流の光 于 2010-8-12 18:30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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