炎の克里斯 发表于 2011-1-5 20:11:46

申请的

申请版主必须格式(未使用该格式的一律无视)
ID(必填):炎の克里斯
职务及申请区(职务必填,申请版主须填写申请区):水区

推荐人(请勿乱写,查实乱写将永久取消申请资格):

条件1:注册超过两个月
条件2:发帖数超过100
条件3:申请日前连续30天无任何形式及情况下的违规
条件4:经常在线,这个当然
条件5:申请游戏区必须在申请前有一定表现,休闲区必须经常在申请的区发帖且有一定人气.

游戏区么能力,为水区尽分心吧
反正咱也很空闲大家都知道的
咱会常发水帖带动水区的
若发现不良信息定制止

poohades 发表于 2011-1-5 20:16:30

话说前段时间一直有看到小洛在PC水区发帖活跃气氛的= =
咱支持下
不过还是要等L给回复= =

海のLUGIA 发表于 2011-1-5 22:27:02

我这边见习无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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